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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化工医院---就诊须知

就诊须知(六项)

门诊就诊须知

    1.实行实名制就诊,现金患者持身份证挂号就诊,医保患者持医保卡挂号就诊。

    2.为保证就医秩序及患者隐私,诊室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,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

    3.需住院治疗的病人,经门诊医生检查后,开具入院通知单,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。

    4.门诊病历采用实名制,不能相互借用,要妥善保管,切勿涂改、损毁、遗失。

 门诊取药须知

1.地点在门诊大厅一楼门诊药房。

2.请您与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即时核对药品名称、数量、剂型、效期。为保证您和大家的用药安全,根据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,药品一经取出,不得退换。

    3.药房窗口开放时间: 

一院:周一至周五8:00--15:50: 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
      每天16:00--8:00:急夜诊药房窗口开放;

      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8:00--15:50:西药窗口开放;

    周六、周日8:00--11:30:中药窗口开放;

二院:周一至周五8:00--15:50: 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
      周一至周五16:00--8:00: 急诊药房窗口开放;

    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8:00--11:30: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
    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11:30--8:00:急诊药房窗口开放。

   注:法定节假日中药窗口不开放。 

 

        开具休假证明书须知

1.医生根据病情开具休假证明书,书写病历。

2.患者持盖有医生名章的休假证明书到门诊楼一层门诊部,加盖医疗专用章。

3.不能补开休假证明书。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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