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市化工医院---就诊须知
就诊须知(六项)
门诊就诊须知
1.实行实名制就诊,现金患者持身份证挂号就诊,医保患者持医保卡挂号就诊。
2.为保证就医秩序及患者隐私,诊室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,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
3.需住院治疗的病人,经门诊医生检查后,开具入院通知单,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。
4.门诊病历采用实名制,不能相互借用,要妥善保管,切勿涂改、损毁、遗失。
门诊取药须知
1.地点在门诊大厅一楼门诊药房。
2.请您与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即时核对药品名称、数量、剂型、效期。为保证您和大家的用药安全,根据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,药品一经取出,不得退换。
3.药房窗口开放时间:
一院:周一至周五8:00--15:50: 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每天16:00--8:00:急夜诊药房窗口开放;
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8:00--15:50:西药窗口开放;
周六、周日8:00--11:30:中药窗口开放;
二院:周一至周五8:00--15:50: 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周一至周五16:00--8:00: 急诊药房窗口开放;
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8:00--11:30:中、西药窗口开放;
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11:30--8:00:急诊药房窗口开放。
注:法定节假日中药窗口不开放。
开具休假证明书须知
1.医生根据病情开具休假证明书,书写病历。
2.患者持盖有医生名章的休假证明书到门诊楼一层门诊部,加盖医疗专用章。
3.不能补开休假证明书。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。